由于孕妇属于特殊人群,因此在临床孕期感染需使用抗生素时,选择治疗药物时需特别谨慎,以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X 5个级别:
A类:在人类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包括多种维生素,孕期维生素制剂,但不包括大剂量维生素制剂。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
临床上使用抗生素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妊娠时间:在妊娠的不同时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不一样:
1. 受精卵着床 0 ~ 20 天:这个时间内用药或者直接导致胚胎停止发育,造成死胎;或者对胎儿不会有任何影响。此时用药几乎不会导致胎儿畸形(有或无的影响)。
2. 受精卵着床 20 ~ 56 天:这段时间是胎儿器官形成分化的关键时期,此时用药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最大。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胚胎的药物可能导致自然流产、非致死性的重大出生缺陷、隐形胚胎病、儿童期癌症风险增加及其他影响等。
3. 妊娠期第 6 ~ 9 个月:此时用药不大可能致畸,但是药物可能会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正常生长发育。
二、所选药物的理化性质及药理作用
药物需要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循环系统,才能致畸,因此临床用药时可优先选择不易通过胎盘屏障的药物。药物能否通过胎盘屏障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理化性质,如药物的相对分子质量、血浆蛋白结合率等。通常来说,相对分子质量小于 500 道尔顿的药物可以轻易的通过胎盘屏障,相对分子质量较大或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的药物则难以通过胎盘屏障。但需要注意的是,药物不通过胎盘屏障仍然可能通过间接作用对胎儿产生影响,如使胎盘血管收缩,从而影响胎儿的气血供应;使子宫张力增加,致胎儿缺氧性损伤;改变产妇的生理条件对胎儿产生间接影响。因此临床用药时应综合考虑药品的理化性质及药理作用,必要时调整用药剂量,避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三、抗生素的种类
1.青霉素类:为B类药,毒性小,是对孕妇最安全的抗感染药物,包括广谱青霉素如氨苄西林、哌拉西林、美洛西林等其它β-内酰胺制剂。
2.头孢菌素类:B类药,此类药可通过胎盘,但目前无此类药致畸的报道,在孕期血浆半衰期较非孕期短。孕期可用。
3.大环内脂类:多为B类,因分子量较大,不易通过胎盘。可用于青霉素过敏者和衣原体、支原体感染者。
4.洁霉素类:包括洁霉素、克林霉素等,为B类药。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无对胚胎不良影响的纪录,相对安全。
5.甲硝唑:现在为B类,过去分类为C类。有报道早孕妇女应用后并未增加畸胎率,近来FDA已将其列为B类药。但替硝唑为C类药,孕期慎用。
6.氨基糖甙类:属D类或C类药。此类药物易通过胎盘,脐血药物浓度明显升高,有耳毒性,可能导致耳聋,孕期禁用或慎用。
7.四环素类:多为D类,包括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美满霉素等。此类药容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乳汁,为致畸药。四环素荧光物质可沉积于牙釉质及胎儿骨骼,影响胎儿牙釉质及体格发育,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当孕妇肾功能不全时,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孕期禁用。
8.氯霉素: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对骨髓有抑制作用,用于早产儿可引起“灰婴综合征”,对G-6-PD缺乏患者,会导致母体或胎儿溶血。孕期和哺乳期禁用。
9.喹诺酮类:多为C类药,包括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此类药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孕期禁用。
10.磺胺类:多为C类,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但人类无报道。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孕期慎用,分娩前禁用。
除此之外,在服用抗生素前注意阅读说明书,有无标注孕妇慎用或禁用情况,有无超说明书使用情况等,不盲目使用抗生素,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选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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